四川大学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意见
以仁为核心的德性,来源于天之生意、生理,因而是先验的,也是本然的。
问:天之付与人物者为命,人物之受于天者为性,主于身者为心,有得于天而光明正大者为明德否?曰:心与性如何分别?明如何安顿?受与得又何以异?人与物与身又何间别?明德合是心,合是性。但是,朱子对心从未下过一个统一的定义,即未从概念上说明心是什么。
一个是生于形气之私的人心,一个是原于性命之正的道心,但这并不是灵与肉的二元论,也不是人心、道心非此即彼,不能相容。因此,所谓发用,只能是心之本体即性的发用。问题不在于有没有或要不要人心,问题在于,如何使其服从正当原则的指导,这才是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之所在。比较而言,程颐强调的是体用之间的区别,以至说出体用自殊,安得不为二乎[6]这样的话。但形体生命,也不能说不是性。
因此,理解朱子的知觉之心时,绝不能离开心的本体存在而谈知觉。虽小人,不能无道心,如恻隐之心是。这就是心与理一即天人合一的境界。
文字讲说得行,而意味未深者,正要本原上加功,须是持敬。敬是贯彻始终、彻上彻下、贯通内外的修养工夫,存心、养性、事天是一贯的,尽心、知性、知天是一贯的,物我内外是一贯的,本末精粗也是一贯的。[36] 朱子以心之体用说解释《中庸》的未发之中与已发之和,又将《易传》的寂然不动与感而遂通归结为体用性情问题,作为心统性情说的一种表述方式。用朱子的话说,就是自觉做到心无愧怍、以德润身[56]。
诚意者,好善如好好色,恶恶如恶恶臭,皆是真情。当实用其力,而禁止其自欺,则是慎独之事。
[15]《答张敬夫问目》,《朱子文集》卷三十二。约礼是德性之事,更要专一。[73] 从效果上说,戒慎恐惧是从本源处用功,即存天理之本然,天理之本然就是心体即性,其实际作用是防之于未然,即防止私欲之发生。敬者心之贞,贞是贞定的意思,即定于一而不外驰,也就是程颢所谓定性之定,与佛教的定慧之定有关系,也是从体用上说的。
[20]《遗书》卷二十五,《二程集》,第316页。[50]《答胡季随》,《朱子文集》卷五十三。仁义礼智之性根植于心,则必然表现于外在的身体上,有肃敬之心,则其外部表现一定是睟然清和,丰厚充盈。此君子之所以奉顺乎天,盖能尽其心而终之之事,颜冉所以请事斯语之意也。
《中庸》说:道也者,不可须臾离也,可离非道也。仁是性之全体,礼、义、智皆在其中,性之全体也就是心之全体,心、性、天是合一的。
如何实现心中觉悟?要运思。又如一盆水,彻底皆清莹,无一毫砂石之杂。
[60]《朱子语类》卷十五,第305页。[22]《遗书》卷二十五,《二程集》,第319页。[72]《朱子语类》卷六十二,第1502页。致知、诚意、正心,知与意皆从心出来。第三节主一、整齐严肃与敬畏 敬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。如果是通常所谓学,如科学之学,通常所谓知,即知识之知,就无所谓敬不敬的问题,敬是从价值上说的。
这个主是专一、专注之意,适是离开、走散、外驰之意。按照朱子的说法,意诚而后心正,心正则无不正。
[5]《孟子·尽心下》,《孟子译注》,中华书局1984年版,第333页。[74]《朱子语类》卷六十二,第1503-1504页。
从这个意义上说,诚其意者,自修之首也[59],即视诚意为自我修养的首要工夫。用孟子的话说,前者是命也,有性焉,君子不谓命也,后者是性也,有命焉,君子不谓性也[5]。
[16]《答何叔京》,《朱子文集》卷四十。[3]《论语·季氏篇》,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,中华书局1980年版,第177页。诚者天之道也,是天命于人者,人虽可以做主宰,但必须以天命之诚为自身生命之本。持敬之所以重要,就在于能守住心中之天理而私欲不萌,使穷理有所遵循、有所归属,即由万殊而归于一理,不至于向外奔驰而无统属。
须是如此方能穷理而有所见,则可欲之几了然在目,自然乐于从事,欲罢不能,而其敬目跻矣。朱子非常重视《大学》,但朱子之所以重视《大学》,不只是强调格物致知,同时也很重视正心诚意。
显明处是如此,隐微处亦如此。所以,慎独工夫,从根本上说就是彻上彻下一个敬字。
若熟后,敬便有义,义便有敬,静便察其敬与不敬,动则察其义与不义。[11]人如果得罪了天,是无处祈祷的,即使是祈祷,也是无用的。
理学即新儒学形成之后,突显了理性精神和主体精神,同时又提倡敬的工夫,以显发其宗教精神。在儒家经典中,除了《大学》,《中庸》也讲慎独,而且是从天人合一的本源处讲的。自做主宰是陆九渊喜欢说的一句话,其实,朱子也主张自做主宰,自我做主。这样就能实现生命的价值而同于天了。
真正的得,必须反躬而自得,即默识心通。但这又不同于通常所说的思维,如逻辑思维,这是一种睿思,智慧之思,也是《中庸》所谓慎思,慎者,敬慎,是一种价值意味很强的思。
不以悦戚二其心,悦者喜悦之情,戚者悲戚之情,夭寿生死是由气禀决定的,不是由我决定的,故不能以长寿而喜悦,以短寿而悲戚。自从张载提出见闻与德性两种知之后,被理学家普遍接受,成为一种共识。
从生物的意义上说,天是主体。[19]《遗书》卷三,《二程集》,第66页。